田園綜合體是一個打造詩意棲居理想地的時代課題、一個構建城鄉命運共同體的現實問題。在各地建設過程中,很多人容易把休閑農業與田園綜合體混為一談,但是休閑農業并不等于田園綜合體,他們之間存在本質上的區別。新盛唐集團為大家詳細解讀休閑農業與田園綜合體的區別,希望大家可以參考!
一、規模不同
一大片生機勃發的向日葵、一望無際的花海......這些都是休閑農業的典型代表,也是鄉村旅游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但休閑農業對土地面積要求不高,一百畝可以搞休閑農業,幾畝也可以搞花海。至于周圍的配套,大多要求不高,有幾條路、還有幾處農莊就可以。
而田園綜合體則體現出"綜合開發"的特征,它的范圍、規模比休閑農業更廣,要求成片開發、整體開發。雖然國家并沒有對田園綜合體的規模提出要求,但是從試點的田園綜合體來看,它們的規模都不小。
二、產業不同
休閑農業的產業較為單一,主要就是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。其中第一產業就是農業,比如向日葵、花海的種植就是第一產業,而第三產業就是旅游業,周末一些城里人會到這里進行"半日游"或者一日游,采摘一下果子、買一些農產品、吃個農家菜。
與休閑農業不同,田園綜合體的產業更多、產業鏈更加完善。根據中央的政策,田園綜合體包括農業、文旅、地產三個產業,要打造生態、生活、生態的共同體。其中農業就包括循環農業、創意農業、農事體驗,而不單單指種種花,做做簡單的造型。
農業是田園綜合體的"核心" ,而文旅產業在田園綜合體中所占的比例也不低。文旅產業就是指文化產業、旅游產業。
文旅產業就涉及到旅游產品和度假產品的打造,在打造的過程中還要考慮旅游度假的配套、服務以及環境設計,這樣才能達到深度旅游的要求。
三、運營主體和運營模式不同
休閑農業運營模式較為簡單,可以企業自主投資,也可以農民自己搞。反正游客一來,收一下門票就搞定,沒有太多要運營的東西。但田園綜合體涉及的內容較多,更強調公司化、科技化、規范化和農民的參與度。
中央的文件就強調"田園綜合體建設應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載體,調動農民參與積極性",這就充分說明了田園綜合體的主體應該是農民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社,當然這里不是說要排斥企業。
在運營模式上,田園綜合體與特色小鎮更為相似,即前期通過配套開發維持經營,然后打造文旅產業提升土地價值,土地價值提升后再引入房地產板塊,推動旅游產業與地產業務雙贏。
四、盈利模式不同
休閑農業的盈利模式很簡單,就是門票收入 餐飲收入 部分商品消費收入。大家到休閑農業項目游玩,基本上就是半天或者一天,逛逛花海、拍幾張照片,最多吃個飯就回去了。休閑農業是投入小,但回報也相對較少。但田園綜合體的盈利模式就更為復雜了,除了門票收入 餐飲收入 商品收入外,農產的收入占比較高,此外還有研學教育收入、地產類產品收益、土地收益等等。
五、文化氛圍不同
休閑農業主要是觀賞游覽,文化元素和文化活動較少。而田園綜合體本身就承載著復興鄉村文化、傳承傳統文化的責任,應當把當地風土民情、鄉規民約、民俗民藝等發掘出來,讓人們可以體驗農耕時代的生活,引導人們回歸自然,重新審視城市與鄉村的關系。
以無錫田園東方為例,該項目特別注重打造田園大講堂、田園生活館、拾房書院、拾房市集,拾房手作、拾房咖啡等,并定期舉行田園音樂節、拾房夜話、田園大篷車等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,在保留原鄉文化鄉愁的同時,注入現代文化元素。沒有文化的田園綜合體,最終會曇花一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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